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,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 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 以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 安全意义重大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 树立 “安全第 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 贯彻和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, 经研究决定, 成立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组长: 陈英、冯鑑
副组长:冯鑑、吕凡雨
成员: 龙驹、李军民、张译文、岳海洋、姜宇、王梓蘅、王静、向洁、杨静、尹显东、黄新皓、李磊、陶玖安、李彦霖、杨英
二、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(一)组长职责
院长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其职责为: 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 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, 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, 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, 并落实经费、组织实施。
(二) 副组长职责
分管实验教学院长、学工部副主任是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, 其职责为: 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 定期、不定 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, 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; 组织本单位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, 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; 参与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、审核工作; 及时发布和报送实验室安 全工作相关通知、信息、工作进展等。
(三)成员职责
教研室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、科研平台负责人、实验室管理人员, 是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, 其职责为: 负责建立本 实验中心(室) 安全规章制度(包括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、值班 制度等), 落实各实验分室的安全责任人, 并督促做好实验室安全 工作; 组织、督促教师做好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的申报工作; 定期、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查, 并落实隐患整改;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, 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、上报等工作。
三、其他人员职责
为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, 对二级单位各个实验分室管理人员 及进入实验室学习、工作的相关人员明确具体职责。
(一) 实验分室管理人员
实验分室管理人员是所在实验分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, 负责 本实验分室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工作。各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的职 责为: 负责本实验分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 落实实验室安全规章 制度; 建立本实验室内的物品管理台账(包括设备、试剂药品、 剧毒品、气体钢瓶台账等); 根据实验项目的危险等级, 负责对入 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; 做好安全自查, 落实隐患整改。
(二)进入实验室学习、工作的相关人员
在实验室学习、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。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 做好实验项目安全状况申报工作, 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, 配合各级 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 排除安全隐患, 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智能制造学院
20224年 12 月 20 日